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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乱放?招远交警再出手整治“顽症”......

转载 李志萍2021/07/01 09:52:13 发布 来源:招远信息港 作者:招远信息港 12035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说起乱停乱放"
很多人都会嗤之以鼻,
这个堪称城市久治不愈的“顽症”。


这不仅严重影响
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还严重影响
环境卫生城市形象



为了给群众
带来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招远交警加大力度
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


车辆违停整治

在早、午、晚三个高峰时段,集中警力对温泉路、罗峰路、魁星路、府前路、金城路等路段进行“地毯式出击”,重点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非机动车、行人侵占机动车道、出租车不在站点停车待客、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街面商铺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行为,努力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违反禁令标线

大队针对车辆违反禁令标线停车的,民警通过现场劝导教育、拍照摄录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等形式,加强整治。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在现场的驾驶人了解认识违法停车的危害,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截至目前,大队共查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192起、面对面教育车辆驾驶人390余起、拖移机动车3辆。此次行动,营造了浓厚的严管严治氛围,使辖区路面交通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为广大市民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驾驶人盆友:到底哪些路段不能停车呢,让我长点心吧     
警察蜀黍:除了非机动车道,公交站台等,
看到这些标志、标线,你可一定要慎重啊~

一个叉,禁止停!   一道线,临时停!

路沿黄实禁止停!

路沿黄虚临时停!

黄色网格禁止停! 
法律小贴士☞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拖移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乱停乱放”
不仅影响了交通正常通行秩序
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维护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别让“违法占道”
占了“文明之道”

END


文稿:孙菁

编辑:张凤

校核:王海艇

来源:招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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